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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文隆/當責顧問公司(AccountaBility Consulting)總經理

 紀律,是國內企業組織乃至社會結構中,都比較鬆弛的一環。

 「紀律」的英文是discipline, 源自拉丁原文的disciplina。原是當時受教育者的用語,指的是一種井然有序的生活與工作方式;或者,一種強調把結構(structure)加諸生活與工作的必要性。

 《韋氏字典》這樣定義「紀律」:[非強制換行符號] 修煉;尤指一種特定的行為或人格。

 守律;一種服從定律的受命狀況。

 懲罰;因改善或訓練需要而進行者。

 學科;學識或教學上特定的一支。

 就是一套行為準則或方式。

 紀律的目標是,在創造一個有秩序的環境,形成一種正向的文化,以達成事業與生活的成功。企業界對「紀律」最令人動容的描述是,柯林斯在《從A 到A+》書中所描述的一段真實故事。故事主角名叫史高特(Dave Scott),他是夏威夷鐵人三項競賽的六次冠軍得主。他在訓練時,平均每一天要騎車120 公里、游泳兩萬公尺、跑步27 公里。他相信,低脂高碳水化合物可多增加一份耐力與優勢,於是,他每天吃乳酪時,還要先沖洗掉乳酪上的油脂(原文稱Rinsing your cottage cheese!)—雖然他每天激烈燃燒5000 大卡的熱量,而乳酪上油脂只是微乎其微、纖纖之數,但,不要就是不要,紀律就是紀律。 (本文節錄自《當責》,商周 ,2011年9月18日出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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