賈桂琳.惠特摩(Jacqueline Whitmore)/美國著名公關與商業禮節專家
編按:禮貌,就是你體貼別人的方式,也是如何「做人」的課題。使穿著,襯托出專業形象,也是職場與人溝通的「軟技巧」。
我們的社會,對外表有一種普遍的認知:穿著得體等於成功。研究顯示,雇主願意付更高的薪水,給穿著得體的應徵者。費爾利迪金森大學(Fairleigh Dickinson University)的茱蒂絲‧華特斯(Judith Walters),針對職場外貌及起薪做了研究,她寄了一份完全相同的履歷,給一千多家公司,有些履歷附上「改造前」的照片,有些則附上「改造後」的照片,她請每家公司決定起薪,結果改造後的外表,起薪提高八%至二○%。
對的穿著,帶來好工作
研究顯示,公司在初試就拒絕應徵者的頭號原因,是個人外表不佳。紐約頂尖的房地產公司科克蘭集團(Corcoran Group),創辦人暨董事長芭芭拉‧科克蘭(BarbaraCorcoran)表示,她的公司雇人的決定,很多都是基於第一印象。她有四個死穴—面試者穿著運動涼鞋、噴太多香水或古龍水、沒有起身握手,或態度太隨便,都會讓她印象不好。她說:「我們是麥迪遜大道(Madison Avenue)上的公司,所以我們期待應徵者,能夠盡量表現出最高的專業態度。…不當的穿著或渾身都是古龍水,顯示其判斷力不佳。如果應徵者來面試時,能夠表現出專業的形象,我們公司必須擔心的事就會少一樣。」
科克蘭表示,肢體語言也是個人整體外觀的一部分。她說:「我們曾經看過應徵者將他們的手肘或公事包,放在我們的桌子上,還有人懶散地靠在椅子上。如果你靠在椅子上,這傳達了一個訊息:你對工作缺乏應有的熱忱。」雖然這些令人反感的行為,未必是獲得工作與否的決定性因素,但是科克蘭表示,這些行為肯定沒有助益:「如果有人穿著得體,未必代表他們就有資格做這份工作,但如果他們的外表不得體,就上不了二壘。」談生意或找工作面試之前,要留心該公司的衣著規定。通常寧可失之正式,也不要穿得太隨便。記得在車子或辦公室門後,放一件輕便的外套或休閒西裝外套,以防臨時有重要會議。
莉莉安維儂公司(Lillian Vernon Corporation)創辦人莉莉安‧維儂表示,當她於一九五一年創辦這家公司時,商務衣著的規定並不像今日這般複雜,所以她主張寧可太正式,也不要太隨便,尤其在面試時更是如此。她說她絕對不會雇用面試時穿著邋遢或不得體的人。她認為,如果人們重視一份工作,就應該透過得體的穿著,來展現自己的企圖心。她說:「如果穿著邋遢或不得體,說明你不尊重自己,也不在乎自己為公司呈現出什麼形象。呈現專業、得體的形象,表示你已經做好準備,而且可以承擔重責大任。」。(本文摘自《老闆不說,但要你做到的事:做人不只是禮數,而是讓人感到溫暖的技術》,大是文化 出版,2011年9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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